第十七招 先把事情作好
兒子從小到大,最常聽見的指令,恐怕是 Duty
First(先把事情作好)。在我對他的期望和教導中,始終是
「責任」先於「享樂」、「權利」伴隨著應盡的「義務」。人生離不開責任,責任無處不在,存在於生命的每一個崗位。一個人從小到大,隨著年齡增長、責任添多。小孩子小的時候,吃好睡好、就是他的責任。上學後,功課學習是責任。成年後有工作上的責任,財務管理的責任,婚姻關係中的責任,教育子女的責任,奉養父母的責任,更有對社會國家的責任。
責任是一個人份內應作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做好該作好的工作。責任是一種被動的需要,也是一種主動的追求。有責任心的人,有把事情做好的激情和動力,做起事來就會積極用心。這是他對承擔事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態度與信念。責任心使人做事忠心、不發牢騷、不談條件、不計得失。責任感是一個健全人格應該具有的基本素質。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如果建立起一種負責認真的態度,無論作何事(或大或小)都能盡全力、不敷衍了事,就會在日後人生面臨的各樣挑戰中,不管扮演什麼角色,擔任什麼職務,都能抱持一種積極進取的主動方式。
反之,沒有責任心的人凡事推拖,只想得成果,不願付代價。事情做不好總是別人的錯,自己不願承擔後果,結果是怨天尤人、逃避退縮。我們的孩子生長在一個物資充沛、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寵愛環境,加上社會風氣個人主義高漲,結果孩子常常只想享受「該得的權利」,很少受到「應盡的義務」的責任訓練。孩子從小習慣把他們的問題、錯誤、危機,交給父母處理。他們認為,我的人生是我父母的問題。很多人在成長過程當中,因為沒有養成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在生命中面臨不知如何解決的困難和壓力的時候無法自處,不知如何應對。總是覺得有人應該替他解決,或是父母、配偶、朋友、同事、甚至兒女,造成懶惰逃避、推脫責任、沮喪、苛責他人…的後果。
一個對自我責任清楚、願意擔負的人,是一個有自信的人。在成長過程中學會與責任為友的人,在日後的人生已經有個好的開始。他知道自己的職分、自己的角色、自己屬靈的地位,明白自己的長處、缺點。他願意付代價,願意扛責任,願意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在職場上、家庭裡、社會中,和對自己的言行,他都用心負責。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這是需要經過種種訓練,發展成為他品格的一部分。
除了對個人、家庭、社會的責任之外,我們還有屬靈上的責任。負責任就是對神所託付的事忠心。工作和責任是神創造以來所負予我們的職責(參看:創 1:28,2:15),神要我們作一個忠心的管家,也就是用心負責、對神交賬的態度。保羅在歌羅西 3:23 中說「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就是要神的兒女、做事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因此我們教養兒女忠心負責的訓練,是培育敬虔的下一代不可或缺的一環。
權利和義務是一體的兩面。一個人的權利,往往是他的責任,反之亦然。享受一定的權利,必須盡到相應的責任;盡到一定的責任,才能享有相應的權利。例如開車是很多青少年所嚮往的自由,然而這個自由的背後,伴隨著開車時應盡的義務(不超速、不喝酒、不超載,遵守交通規則…)。美國每年青少年車禍死傷約三十萬人,大多是因為只享受開車的權利,而沒有對開車這件生命攸關的事負責任。又如年輕人一卡在手,購滿享受、入不敷出、負債累累,這是對自己的財務(信用卡)不負責任。
我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這個權利義務的觀念,利用各樣的機會,反覆教導。 不挑食、作息正常,是對自己的健康負責任。收拾玩具、房間,是對自己居住的環境負責任。幫忙分擔家事,是為自己的家庭盡義務。該做的事先做完才去玩樂,是對自己的工作(不論是課業、活動、家事…)負責。答應的事就要做到,是對自己的信用負責。事前先規劃好、一旦開始了一件事、不可半途而廢,是對事情的委身負責。別人交托的事,不論喜好、總要做好,是對自己的誠信負責。
當然我們在運行這些原則時,要有智慧。孩子上了一天課,回家後先休息半個鐘頭,再開始作功課也無妨。重點是培養不推拉、用心做好的態度。如果先打電玩、上電腦、電話聊天、看小說…,拖到晚飯後才開始胡亂做完、交差了事,那就不是應有的負責態度。但是我們要小心,不要把責任與才能混淆。例如若是父母為孩子安排了太多課外活動,期望他們要對每件事情要「負責」作好,可能是不合理的要求。因為孩子在眾多活動中疲於奔命,根本沒有心思想,只想趕快做完交差,那麼反而適得其反。此外,每個孩子的能力不同,父母在安排活動時要量力而為,不要有一窩蜂心態。寧可少幾件事,但是每件事情負責認真,勝於習百藝、一無所成。負責任是一種態度,是做事的過程,不一定是用事情的成果來衡量。
Duty first 是一種自律的選擇,自律就是延遲享樂。事實上,先苦後甘的享樂,更加甘甜。因為該做的事都作好了,才能真正輕鬆愉快。自律節制是聖靈的果子特色之一。負責任也是自我要求去選擇作對的事,而不是選擇去作喜歡或是方便的事。所以節制不是消極的不作這麼,而是積極的去作什麼。我們每天都在面臨各種大小的抉擇,我們的選擇反映出我們的人格。我們是要勇敢的選擇作「對」的事,還是抱持偷懶鬼混的態度、去選擇作簡單方便的事。
所以負責的訓練,不是要孩子一昧的順服你的指令;他也許表面上聽話,可是不一定養成內在的品格。我們看重的不是表面上的果效,而是內心價值觀的塑立。學會負責自律的孩子,懂得自省自察,對自己的抉擇負責、承擔後果。負責任帶來心靈的自由,因為他們的努力,是對自我的期許、是對神所給予的恩賜的反映、是對愛他們的人的回應。小的時候的努力可能是好好吃飯、不亂翻東西、對人有禮貌、做錯事甘心受罰…大一點在課業活動上盡力、選擇不同流合污、不崇尚物質追求、對未來有計劃、不偷懶閒混…成人後是對自己的職場負責、在婚姻中對自己的角色委身、為人父母設下榜樣傳遞薪火,最重要的是在人群中反映神的美善。當孩子把責任內化了,就能自由的作出正確的道德選擇(對神負責)。即使在沒有人看的時候,還是選擇做對的事情…
“Everyday we make
choices that show whether we are courageous or cowardly. We choose between the
right thing and the convenient thing. ” -
Bill Hyb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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