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22, 2013

17 先把事情作好


第十七招 先把事情作好

兒子從小到大,最常聽見的指令,恐怕是 Duty First(先把事情作好)。在我對他的期望和教導中,始終是 「責任」先於「享樂」、「權利」伴隨著應盡的「義務」。人生離不開責任,責任無處不在,存在於生命的每一個崗位。一個人從小到大,隨著年齡增長、責任添多。小孩子小的時候,吃好睡好、就是他的責任。上學後,功課學習是責任。成年後有工作上的責任,財務管理的責任,婚姻關係中的責任,教育子女的責任,奉養父母的責任,更有對社會國家的責任。

責任是一個人份內應作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做好該作好的工作。責任是一種被動的需要,也是一種主動的追求。有責任心的人,有把事情做好的激情和動力,做起事來就會積極用心。這是他對承擔事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態度與信念。責任心使人做事忠心、不發牢騷、不談條件、不計得失。責任感是一個健全人格應該具有的基本素質。一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如果建立起一種負責認真的態度,無論作何事(或大或小)都能盡全力、不敷衍了事,就會在日後人生面臨的各樣挑戰中,不管扮演什麼角色,擔任什麼職務,都能抱持一種積極進取的主動方式。

反之,沒有責任心的人凡事推拖,只想得成果,不願付代價。事情做不好總是別人的錯,自己不願承擔後果,結果是怨天尤人、逃避退縮。我們的孩子生長在一個物資充沛、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寵愛環境,加上社會風氣個人主義高漲,結果孩子常常只想享受「該得的權利」,很少受到「應盡的義務」的責任訓練。孩子從小習慣把他們的問題、錯誤、危機,交給父母處理。他們認為,我的人生是我父母的問題。很多人在成長過程當中,因為沒有養成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在生命中面臨不知如何解決的困難和壓力的時候無法自處,不知如何應對。總是覺得有人應該替他解決,或是父母、配偶、朋友、同事、甚至兒女,造成懶惰逃避、推脫責任、沮喪、苛責他人的後果。

一個對自我責任清楚、願意擔負的人,是一個有自信的人。在成長過程中學會與責任為友的人,在日後的人生已經有個好的開始。他知道自己的職分、自己的角色、自己屬靈的地位,明白自己的長處、缺點。他願意付代價,願意扛責任,願意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在職場上、家庭裡、社會中,和對自己的言行,他都用心負責。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這是需要經過種種訓練,發展成為他品格的一部分。

除了對個人、家庭、社會的責任之外,我們還有屬靈上的責任。負責任就是對神所託付的事忠心。工作和責任是神創造以來所負予我們的職責(參看:創 1:282:15),神要我們作一個忠心的管家,也就是用心負責、對神交賬的態度。保羅在歌羅西 3:23 中說「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就是要神的兒女、做事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因此我們教養兒女忠心負責的訓練,是培育敬虔的下一代不可或缺的一環。

權利和義務是一體的兩面。一個人的權利,往往是他的責任,反之亦然。享受一定的權利,必須盡到相應的責任;盡到一定的責任,才能享有相應的權利。例如開車是很多青少年所嚮往的自由,然而這個自由的背後,伴隨著開車時應盡的義務(不超速、不喝酒、不超載,遵守交通規則)。美國每年青少年車禍死傷約三十萬人,大多是因為只享受開車的權利,而沒有對開車這件生命攸關的事負責任。又如年輕人一卡在手,購滿享受、入不敷出、負債累累,這是對自己的財務(信用卡)不負責任。

我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這個權利義務的觀念,利用各樣的機會,反覆教導。 不挑食、作息正常,是對自己的健康負責任。收拾玩具、房間,是對自己居住的環境負責任。幫忙分擔家事,是為自己的家庭盡義務。該做的事先做完才去玩樂,是對自己的工作(不論是課業、活動、家事)負責。答應的事就要做到,是對自己的信用負責。事前先規劃好、一旦開始了一件事、不可半途而廢,是對事情的委身負責。別人交托的事,不論喜好、總要做好,是對自己的誠信負責。

當然我們在運行這些原則時,要有智慧。孩子上了一天課,回家後先休息半個鐘頭,再開始作功課也無妨。重點是培養不推拉、用心做好的態度。如果先打電玩、上電腦、電話聊天、看小說,拖到晚飯後才開始胡亂做完、交差了事,那就不是應有的負責態度。但是我們要小心,不要把責任與才能混淆。例如若是父母為孩子安排了太多課外活動,期望他們要對每件事情要「負責」作好,可能是不合理的要求。因為孩子在眾多活動中疲於奔命,根本沒有心思想,只想趕快做完交差,那麼反而適得其反。此外,每個孩子的能力不同,父母在安排活動時要量力而為,不要有一窩蜂心態。寧可少幾件事,但是每件事情負責認真,勝於習百藝、一無所成。負責任是一種態度,是做事的過程,不一定是用事情的成果來衡量。

Duty first 是一種自律的選擇,自律就是延遲享樂。事實上,先苦後甘的享樂,更加甘甜。因為該做的事都作好了,才能真正輕鬆愉快。自律節制是聖靈的果子特色之一。負責任也是自我要求去選擇作對的事,而不是選擇去作喜歡或是方便的事。所以節制不是消極的不作這麼,而是積極的去作什麼。我們每天都在面臨各種大小的抉擇,我們的選擇反映出我們的人格。我們是要勇敢的選擇作「對」的事,還是抱持偷懶鬼混的態度、去選擇作簡單方便的事。

所以負責的訓練,不是要孩子一昧的順服你的指令;他也許表面上聽話,可是不一定養成內在的品格。我們看重的不是表面上的果效,而是內心價值觀的塑立。學會負責自律的孩子,懂得自省自察,對自己的抉擇負責、承擔後果。負責任帶來心靈的自由,因為他們的努力,是對自我的期許、是對神所給予的恩賜的反映、是對愛他們的人的回應。小的時候的努力可能是好好吃飯、不亂翻東西、對人有禮貌、做錯事甘心受罰大一點在課業活動上盡力、選擇不同流合污、不崇尚物質追求、對未來有計劃、不偷懶閒混成人後是對自己的職場負責、在婚姻中對自己的角色委身、為人父母設下榜樣傳遞薪火,最重要的是在人群中反映神的美善。當孩子把責任內化了,就能自由的作出正確的道德選擇(對神負責)。即使在沒有人看的時候,還是選擇做對的事情

“Everyday we make choices that show whether we are courageous or cowardly. We choose between the right thing and the convenient thing. ” -  Bill Hybels


May 14, 2012

第二十個母親節

我年輕的時候是不想要生孩子的,倒不是因為不喜歡小孩,而是因為自己很悲觀,覺得人生苦短,勞苦愁煩; 覺得我們沒有權利為了自己想生孩子,就把孩子帶到世間來,走這樣一趟辛苦路。即使我信了主成為基督徒以後,初時還是常在這事上困惑,與牧師辯論。聖經上說「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 28:26)我年輕時的想法,實在是反映我的自以為是,和自己對神的認識不清。還好神很恩待憐憫我,沒有讓我照著我愚昧的計劃去行;不然我就無法領悟體會到,神要我在為人母親身上所學的功課與智慧。


1. 當母親讓我看到神的恩典
詩篇 1273 說「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我的兒子真是神所賜的神蹟與恩典。我年輕就得紅斑性狼瘡,懷孕生子對有這種病情的人是很不利的,又加上得子宮肌瘤開刀,傷疤累累,使子宮很難受孕,能夠成功生產的機率不高;然而神卻藉著祂的大能,給了我一個健康聰明的孩子。我生了孩子後回去看當初給我開刀的婦科醫生,他很興奮地把我介紹給他當天所有的病人,說「你們看,我從這個人身上拿去十幾個肌瘤,她居然還能生小孩…」我從醫生的反應,再一次印證我的孩子真是神奇妙的作為。
兒子五歲的時候,我又被診斷有乳癌。我在一段很長的時間裡,每天的禱告是求神讓我活到看到兒子長大,讓我有機會把我想要教他的價值觀交給他,神因此讓我看到生命本身,每一天都是恩典。
在我們初為父母的笨拙中,神讓我們有機會聽到學到很多教養孩子的教導,使我們可以學習照著聖經的原則去做。每一天的當母親的學習,都是神親自帶領的恩典,真是數算不盡,使我更深的體會到神無盡的恩典與恩慈。


2. 當母親讓我更加了解神的愛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的人麼。」(太 7:9-11)
我們牽著孩子的手,一步一步成長…所有的鼓勵,所有的看顧,所有的管教,都反映神對我們的愛當我安慰鼓勵孩子,就想到我的神也是這樣安慰鼓勵我;每次我管教孩子,就想到神也是怎樣因為愛我而管教我;我希望孩子能夠了解我管教他的心意,我就想到神怎樣願意我們了解祂的心意與旨意。
每當我想到我雖然不足,都還是這樣愛我的孩子,那麼神是怎樣的愛我遠超過這些呢? 我常想我們的愛如此有限,神的愛如何測度呢?這個領悟使我學會更加體會神的愛,更感謝神的恩典,更加深我對神的信靠。(孩子怎樣信靠我們,我們不是可以更加信靠全能的神嗎?)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  3:18-19)
我學會常為孩子禱告,因為我知道神愛他比我愛他還多。我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事上,幫助他看到神在他身上的帶領,對他的自信和個人定位(self identity),有很大的影響。他最近跟我說,因為有這樣神的愛的確據,使他在面臨失望困難的時候,知道神在他生命中的引領,繼續向前走,可以勝過試煉。


3. 當母親讓我增加對父母的敬愛與包容
時代不斷的向前,每一代都會覺得上一代的觀念和做法落伍;或者我們的父母沒有機會和我們一樣受到高等教育,我們覺得與他們無法溝通信念;或者我們嫌父母嘮叨,對我們沒有尊重;或者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曾經覺得父母對我們的關愛不夠,偏心,管教太嚴厲,要求太高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 23:22)
當母親的過程,使我謙卑,發現我自己也是常常犯錯。以同理心回頭看,就感謝父母的努力,明白他們也和我們一樣,曾努力學習作父母。中國人說「養兒方知父母恩」,我們自己養育孩子之後,就更能體諒父母的苦心,對他們有更多的敬愛與包容。


4. 當母親使我重新審視自己,看到自己的罪
James Dobson 說「管教孩子以前,要先管教自己。」書上說孩子如果看到你說一套做一套,他們不會聽從。所以我常常把自己在放大鏡下審視,常常看到自己的不足與軟弱。 我曾多次因生氣責打他,沒有耐心聽他解釋論斷他,過度安排計劃活動課業…我常禱告求神彌補我在孩子身上因我自己的軟弱而造成的缺失。 我發現我對自己的罪越加敏銳,我就越信靠神(禱告),神就藉著我們的軟弱,成就祂的美意。我們一路上看到很多的例子,我也將這些事講給孩子聽,讓他明白我們都不完全,都在學習當父母,然而神的恩典與愛,足以遮蓋許多的過錯。「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 4:8)
我也與兒子分享自己以前的錯誤,幫助他學習人生的功課,讓他作為借鏡,不會犯同樣的錯誤 雅各書 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我覺得這樣可以讓孩子知道,我們都有軟弱,都有掙扎,我若是管教不當,也請他為我禱告,我們在神的帶領下一起學習成長。 我覺得這樣也能幫助他勇於面對自己,願意為自己的錯誤負責。 有位牧師說過「我們與孩子一起成長,學習在神面前謙卑認罪,是給他們最大的愛。」


5. 當母親使我在靈裡成長
我們在世的所有的關係(relationship), 不論是夫妻,父母,兒女,朋友,教會,工作都是我們成聖過程中的學習。「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 8:28)
作父母實在是 try-and-error 的過程,我在 blog 裡說「是母親與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一起調整步伐改正錯誤克服弱點的心路歷程。」 作母親使我對愛與包容,罪與恩典,節制與責任,信靠與順服,都有更深的認識。靈裡的成長,使我成為更合神心意的人。
我原本是孤島型的人,很能自得其樂,不容易親近認識人;其實說穿了,是自我中心,不願意搭理人。我因為孩子沒有兄弟姊妹可以學習與他人相處,所以為了孩子走出自己的世界去交朋友。我到學校去幫忙,因而認識了很多與我價值相同的朋友(同學父母,老師)。這個過程使我慢慢走出自己,加增了對他人的包容與了解,深入加入美國人教會的小組,結果我的朋友越來越多,我也在這些關係中,更加明白與實踐神要我們愛人如己的誡命。
我一向是自我要求高的人,所以相對地比較嚴肅。有了孩子使我學會用孩子的眼光看事情,很多本來很緊繃的事,在陪孩子的玩樂中, 我學會可以放鬆幽默。有樂趣並不等於我放縱,其實你平日越有趣,當你嚴肅管教孩子的時候,他們越能感到事態嚴重,對你要改正的錯誤,反而更加重視了。
此外我也隨著孩子學習,我讀他讀的書,學習他學的知識,擴張我的視野,對我們所處的社會文化有深入了解,如此才能跟著孩子成長。我在 blog「日新月異」中說「我們瞭解孩子所處的環境,並不是說我們要在這世界中隨波逐流,其實適成相反。我們的孩子生長在一個物資充斥,崇拜偶像,虛榮浮華,濫情放縱,自我中心的社會,我們需要亦步亦趨,才能知道他們每天所面臨的試探,才能有效的引導他們走在神的道路上。我們要隨著孩子成長,就好像教練,必須知道競賽選手所要經過的 路線,並且陪著他跑。如果我們只是在起點為他加油,那麼如果中途他走上岔路,我們就不知道為何,也不知道如何把他快速的帶回正路上。」
我若沒有當母親,這許多的靈命上的功課可能不會有機會學到。


6. 當母親使我學習做神忠心的管家Stewardship
有一位牧師說過「當母親是世間最難的工作,也是最高的呼召。」(Being a mom is the toughest job but the highest call on earth
孩子不是我們的,只是神暫時托給我們教養的,我們都是神的管家。 我們不是只把他們養大,讀好書,日後有好的工作就好了;最重要的使教導他們認識神,教導他們行走在神的道路上,這就是我們父母做管家的職責。「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 226有一本書上說我們作父母的就好像接力賽選手,要把敬虔愛神的薪火交棒給兒女。在接力比賽中,輸贏就決定在交棒的一瞬,所以選手們要不斷地反覆練習傳遞,掌握時機,建立信任。
神把一個生命交托在我們手中,我對這個責任是很緊張的,一路戰戰兢兢地,想要作好神的管家。“God does not have grandchildren”,我們是基督徒,並不保證我們的孩子就一定是基督徒。我藉著各樣小事機會,把我們的信仰和價值觀交給孩子(不要仰賴教會,youth group)。兒子有一次說「你們的價值觀,現在已經變成我的價值觀了」, 還要我寫 blog,把教養他的心得記錄下來,他要用這套方法教他的小孩。我們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我們在孩子身上花的時間,沒有一刻是白費的。我們與神同工,在塑造一個榮神益人的孩子,把這個敬虔的薪火傳遞下去。即使我們有軟弱,神還是看重我們忠心的心志。這個做管家的學習,從教養孩子身上,擴大到對財物的管理,教會的事奉。我最大的心志就是有一日見主面的時候,能得神的讚許,說我是一個忠心的管家。


7. 當母親使我學會看重關係
我們常常在日常生活的忙碌中,因為忙於事情而忽略關係的建立,但是我們的神是看重關係的神。我以前一向是很職務導向的(task oriented),重心全放在完成事情上。當母親使我學會看重關係-我與神的關係,我與孩子的關係,我與先生的關係,我與其他人的關係。
我在過去二十年當母親的期間,一點一滴的和孩子建立關係,把我要教導他的品格價值,逐漸刻印在他心裡。他並不完全,就如我不完全一樣,我將繼續為他禱告,求愛他的神補足我的缺失。我們之間從母子慢慢變成朋友,以後的路就是朋友間的互相提攜了。
最近朋友中有很多人的小孩要上大學了。兒子第一次離家是六年級暑假去參加 Duke TIP program, 我們開車送他去北卡,我那時一路哭回家;後來送他去讀西北大學,我也是一路哭回家;回家後看到他的空房間,我又哭了好幾天。覺得我的小小孩長大了,他要獨自為他自己的人生奮鬥,我心裡很不捨。孩子長得很快,我曾經寫過 「與孩子的時間,像是一把借來的琴弦,他有屬於他自己的曲調,我們同奏的日子,是生命的恩典。」
我們常覺得自己當父母,為孩子付出很多;其實我們應該感謝孩子,在我們的生命中與我們同行一段,使我們的生命更豐盛。 我回頭看,若不是神把他放在我的生命裡面,我不可能成為今天的我,我可能還是那個自以為是的愚昧人。所以我感謝神,讓我做兒子的媽媽,有機會在裡面學習成長,雖然我們不完全,他們還是一心一意的愛我們,要得到我們的肯定。
我鼓勵媽媽們,要珍惜這個關係,看重神所托付給你的責任,感謝我們有機會影響他們的生命。 台灣有一位著名的女作家,寫過一本書叫「目送」談親子關係。她說「我慢慢的了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可是我們不同,感謝神,我們的關係不只是今生,我們的關係將在新天新地,在永恆裡持續